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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个世界里的糖葫芦,没有阿萍前世记忆里的甜。

    红色带着灰褐色斑点的山楂果子上,糖衣裹得特别薄。阿萍咬开自己手上那串,就被带着山楂气味的涩苦口感扎了嘴,面上眉目皱成了一团。

    她低头一瞟,看到了山楂果子红色皮子下白中带青的果肉。

    阿萍刚想张嘴把嘴中那口带籽的果肉吐了,转眼却瞥见身边三个孩子们吃得津津有味。

    想吐的动作停下,抿住嘴唇,阿萍垂下眼默不作声地嚼起了口中的山楂,脸上就连皱眉的动静也无了。

    一些现代人习以为常的‘娇气’和待在妖怪洞府里养出来的‘娇气’是该丢了。

    正常人的一生里除了甜味,也是有其他的味道的。

    阿萍吃着糖葫芦,发觉她的味蕾其实也没有被养得太娇贵。这酸涩中夹杂着丁点甜的糖葫芦,多吃了两颗还挺解腻的。

    一串糖葫芦总共就只有六颗,阿萍几口就吃完了,同样从小在贼窝里养成抢食习惯三个孩子们也吃得很快。

    除了最小的慧郎手上的竹签子上还剩了两颗。

    阿萍看着他盯着竹签上剩下的山楂果子,可怜兮兮地咽口水,就说:“慧郎你要是还想吃,萍姨就再给你买一串?”

    慧郎摇头:“这是留给明郎的,今天晚上我拿着它睡觉,说不定能在梦里供给他呢!”

    他说了这话,几个人之间的快乐气氛一滞。

    诚郎眼中带着无措,枭奴羞愧地反复舔着自己那两片带着甜味儿的嘴唇。

    阿萍伸手摸了摸慧郎的头顶,说话声低沉沉的:“好孩子,给你买的你就吃,萍姨再给明郎买一串就是了。”

    说话间,阿萍在一家做歇脚小时的茶摊子上,掏钱买了一碟花生米和两碗茶后,把孩子们安置好了,才快步去追赶买糖葫芦的小贩。

    阿萍在买了明郎份的糖葫芦后,多想了一瞬,她又给毓秀带了一根。

    她多掏了两个铜板,让小贩拿了两张纸给糖葫芦裹上后,才走回茶摊找孩子们。

    这年头,如果不花点钱还真不放心把孩子们留在小摊上。

    “萍姨也给你们秀姨带了一根。”对于自己买了两串糖葫芦这件事,阿萍向孩子们解释。

    说起毓秀,枭奴低头喝茶的身体僵住了一瞬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,他觉得毓秀的死,他自己是有很大责任的。

    。。。也不知道毓秀怪没怪他,只阿萍没有对他说些重话,枭奴自己心里也不好受。

    那留在毓秀墓前的几天里,他都把守夜的活全给包揽了。

    现在安全出声了,自己不念兄弟不念长辈的举动,让他觉得自己不是个东西。

    枭奴开始为自己刚才吃糖葫芦的举动,感到愧疚。

    他这样的人,是配不上任何好东西的。。。

    不提枭奴心内的悔恨如何发酵,一向善于隐藏自己心理变化的枭奴,他没有让任何人察觉出他此

    刻的低沉。小小的附和了兄弟们的讲话两句,他就牵好兄弟们紧跟着阿萍去了客栈落脚。

    阿萍在客栈暂时定了一个月的上房。

    给众人留下一个相对安全,也避免被太多闲杂人等打扰的场所休息。

    阿萍需要时间考虑他们这一行人下一步的走向,还有就是她原始资本的积累该怎样开始。

    去烧杀抢是不可能的,哪怕这样来钱最快,阿萍也不干。言行分裂的人,说服不了自己也说服不了他人。

    那。。。

    这样一来,阿萍想她就只能去寻觅黑吃黑的机会了。

    想明白以后该怎么走的阿萍,她放心地躺在床上睡了过去。等到第二天,她就带着三个孩子去医馆看大夫,看看他们身体上有什么毛病的同时买些药材、伤寒药之类留着为以后的赶路做准备。

    这大夫一看之下,还真在孩子们身上找出不少毛病,皮肤病、胃病、虱子满头就算了。诚郎牙烂了五六颗,要找人给他用水银混合着迷药点了。慧郎先天发育不足,估计是在胎里亏损太多。枭奴身上问题最大,这孩子身上竟然断了两个肋骨!

    去看大夫当天,他身上还带着热,大夫说他起码反复烧了一段时间了。

    阿萍还是用家里遭了妖怪要去投奔哥哥的说词搪塞医馆里的大夫、学徒们。

    回到客栈后,阿萍给了小二点钱拜托他让后厨煎了。返回房间的她盯着枭奴看了又看,最终还是没忍住对他说:“你以后难受了,不要再忍着了,萍姨会管你的。”

    枭奴对于关心的话比挨骂了还感觉难受:“我、我、嗯。”

    他吞吞吐吐地,最终没给阿萍留句实话。

    也是没办法。

    阿萍自己没接触过孩子,她还真学不会扭转孩子的性格。摇摇头,阿萍嘱咐好枭奴带着另外两个小孩子在房间里乖乖待着,她就拿着不周去城里四处转悠去了。

    一方面是要囤些以后可能用到物品,另一方面是多在外走动她才能听到更多的消息。

    除了买到一些实用的东西,阿萍还绕路去书店买了些适合给孩子开蒙的书籍,最后再去点心店买了一小包点心,她才回了客栈休息。

    在孩子们养病的时间里,教着三个孩子读书认字,时间晃晃悠悠就过去了大半个月。

    又是一日阳光明媚的白天,阿萍带着孩子们外出买了新衣服穿。就在她拎着毓秀和明郎份的衣裳,带着孩子们返回客栈时,她在路过人声鼎沸的大堂时,听见了旅客们的谈话:

    “哎哟!这是个什么事儿?!”

    “该死的马匪!怎么就屠鹿关呢?!他们抢就抢了,杀人放火也太过了些!”

    “可不是这样么,唉,可怜前来报信求援的灰衣小兵了。我听说他入城后,在县衙门口说完话就咽气了。”

    “这我也听说了,我家亲戚里有人在县衙当差役,说咱们城里的官老爷们都不愿意去管这事。”

    “可怜那儿的百姓了,不过也是他们命不好

    。当地的官带着厉害的兵早跑了,他们自己的官不管,我们的官就不可能去干这些吃力不讨好的活喽!”

    快别说了,我只想知道哪儿的人以后该怎么过日子???[”

    “过什么日子,当官的就算逃跑也没什么罪过,回去拿孔方君活动活动,又能去其他地方当官。”

    “以后就当那座城丢了就是。”

    “唉,以后走商就少了一个落脚地了。”

    阿萍把大堂内所有人说话内容收入耳中,不禁在心里窃喜,这不就是送上门的地盘吗?

    现在去打下来,就是她的地了!

    之后再给那城换个名字,谁又能说新城是旧城呢?

    马匪也的确该死,杀了也不会让人良心不安的存在。

    阿萍有心去此刻讨论声热烈的大堂内打探消息,她对枭奴使了个眼色,这孩子就从阿萍手上接过东西,带着另外两个孩子上楼回了房间。

    阿萍进入大堂时,招手让小二给其中一张桌子上两壶温热的浊酒,再上一盘猪耳朵、花生米的下酒菜,她就坐过去插进了人们的谈话。

    她坐过去且吩咐小二上酒上菜的那桌,就坐着几个刚才在言语中,透露出自己以后走商,少了个落脚点大感可惜的男人们。

    阿萍先是让腰间的双剑在她落座前,往桌角磕出了动静,吸引了这桌人的目光去看这对利器,之后才拱手行礼,问道:

    “各位大哥好,小妹正要带着几个孩子赶路投亲,不知这鹿关现在是什么情况?这路上是真不能在那落脚了吗?”

    “你?”这桌人里像是领头做主的蓝衣中年人,他上下打量了一番阿萍绿眼胡服的武人模样,摇头说:“姑娘还是绕路吧,要不等城外码头上大船来了走水路。”

    又遇上好人了,这是?

    不一定是要行动上帮助了别人的人才是好人,这种愿意在言语上提点别人的人也是好人。

    正巧这时阿萍点的浊酒和小菜被小二送了过来。她挽袖给这桌的人都满上了酒,态度大方且热情,又说:

    “小妹要去投亲的大哥,正是在镖局里混饭吃。先前在人群里看几位大哥言谈有物,看来也是走遍五湖四海的人物,就厚着脸皮过来向大哥们请教一二,求各位指点指点。”

    她表现得大方,又生得好看,虽然看着是个胡汗混血,几个商人也愿意和阿萍说说话。

    小酒喝着,小菜吃着,阿萍再在言语中捧商人们几句,慢慢地就撬开了些他们的嘴,从中知道了些鹿关的消息。

    周围无高山,只有丘陵,城池靠河,城里没有什么让人记忆深刻的特产。听着像是个适合初级小白,猥琐发育的地方呀。

    阿萍不是个喜欢干狗熊掰棒子活计犹犹豫豫的人。她吹捧着,捧得商人们飘飘然,把他们脑中关于鹿关的消息全掏了个干净。

    酒被商人们吃得差不多了,阿萍带着一身的酒味上楼回了房间,在夜里她就和孩子们说了明天就要重新赶路的消息。

    等到了第二天,阿萍领着三个孩子在天蒙蒙亮时就退房,出了城门就朝着鹿关的方向疾行赶路而去。!<div class="exce"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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